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房子是一年的,但我提前一个半月离开,但我想退一个月还能退吗?

房屋买卖
2023-09-10 11: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退房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 通常情况下,你不可以因产权年限不划算而退房。因为在实际情况下,所有的房子都不会有70年、40年或50年的产权年限。即使没有其他原因来缩短房屋的年限,房子的建造也是需要时间的。房屋的产权年限是从国家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的那一天算起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有以下问题之一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所以,购房者不可以用产权年限较短的理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这种理由退房,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也不会同意的。
  • 法律分析:需要按租方合同约定办理,也可协商一致确定。房屋租赁时,是否需要支付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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