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因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存在
重婚、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