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在工作期间对自己工作上的一些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或者离职一段时间,禁止从事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等竞业限制条款。该条款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值得注意的是,竞业协议适用的主体应限制为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非任何员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协议的同时也要履行支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义务,否则劳动者可以主张协议无效。用人单位依约支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
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