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效力如何,法律怎样规定

劳动仲裁
2023-09-10 11: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规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第四十七条中: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仲裁法指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其内容包括:劳动争议类型;劳动争议解决方法;举证责任;劳动争议处理组织;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责;仲裁员条件;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 当事人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调解和仲裁的,经签收的调解书或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