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担保需要抵押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担保
2023-09-10 12: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抵押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将债务人的房屋抵押给债权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以房屋债务作为担保的担保,债权人应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到房屋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部门。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四)担保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担保物并不一定经过抵押登记才有效抵押权,抵押权并不是仅仅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以物为债务担保的,分为抵押和质押两种担保方式,所以担保物要抵押质押才有效,而有些抵押需要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才生效。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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