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婚前债务根据债务成立的时间还有性质来划分,如果离婚后,夫妻婚前债务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归个人偿还;如果婚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对这份债务的划分进行判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