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长沙特产店买烟,老板告诉我烟是长沙特产,卖我23元一包(我买一包),所以我买回来送人,回来发现烟不是长沙特产,报告发现烟不能在那里卖,因为烟草局监管进入市场,烟价8元(卖我23元),我想问这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网络购物
2023-09-10 13: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有网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其宣传的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或者明显低于其宣称商品或服务的标准,并且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就可以认定网络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
  • 法律分析: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或者烟草管理局投诉。根据法律规定,由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环节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首先应当依照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规定,“必须”依法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后,方可开展相应的零售业务。持证人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时,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方式“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 法律分析:买到假烟,直接打12313,烟草局会来人调查,如果消费者买到假烟、疑似假烟或发现有卖假烟的,可以拨打全省统一举报电话12313举报,24小时受理,还可拨打12345市政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八条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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