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唯一的住房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拍卖,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09-10 14:0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唯一住房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吗
    1、唯一住房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司法拍卖流程是什么
    司法拍卖流程有以下:
    1、到房管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房子产权;
    2、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实行价格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按照评估报告,决定拍卖保留价;
    4、委派拍卖机构对房屋实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机构动员执行;
    5、没人竞拍或是拍卖不成功的,法院能够在首次拍卖保留价的根基上减少10%至20%,第二次委派拍卖公司实行拍卖;
    6、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断,明确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7、第二次拍卖依然失败的,法院能够在此基础上再跌价拍卖。对房子的拍卖,最多能够实行三次拍卖。
  • 唯一一套住房法院是能强制执行拍卖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具体如下: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的能够满足生活需求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为逃避债务,被执行人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一、只有一套住房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吗
    1、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拍卖。强制拍卖也要满足以下条件: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强制执行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1、拍卖委托;
    2、发布拍卖公告;
    3、房屋展示;
    4、资格审查;
    5、拍卖的实施,即市民前去参加拍卖会;
    6、佣金;
    7、房屋权属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