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上级批准,然后安排工作交接;
(3)涉及保险的,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安排工资结算;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
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证明,至此,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用人单位有什么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