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10级伤残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一级,面部重度毁容,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等;
工伤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限制的时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用人单位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