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我想问一下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0 14: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法院判决房屋过户的,当事人需要准备生效裁判文书、本人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等材料;
    2、夫妻双方协议房屋过户的,当事人需要准备房屋过户协议、离婚证(离婚判决)、财产权属证等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5、房产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一、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妻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房屋转手交易或赠与时,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