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的手续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同意采取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