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提供不被禁止质押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
2、按照约定交付质押物。
根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
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