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孩子的户口需要转走吗

2023-09-10 15: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孩子户口不一定要迁走,是否迁走由孩子的父母双方自由决定。孩子迁走户口的,要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由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孩子的户口可以不迁走,一般情况下,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跟随迁出去的哪一方,那么最好可以将孩子的户口一同迁出去,因为户口一般是跟抚养一方比较好。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孩子的户口并不是必须要迁走,也可以不迁走。即一般情况下,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跟随迁出去的哪一方,那么最好可以将孩子的户口一同迁出去,因为户口一般是跟抚养一方比较好。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