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变更抚养费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子女抚养
2023-09-10 15: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
    1、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
    2、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
    3、八岁的孩子自愿与对方生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变更抚养费主要包括提升、降低、免除等的情形。变更抚养费的法定条件有:
    1、支付人具有抚养费支付义务;
    2、被扶养人生活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及消费水平变化,原定抚养费数额不再适宜,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情形出现;
    3、其他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 抚养费变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变更抚养费可由双方协议决定,并且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支付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原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