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防范,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3-09-10 15: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如下:1、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要借款人本人当面书写借条、签字、盖章并作核实身份。2、借贷用途的法律风险:在借条中就借款的合法用途作明确写明。3、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双方在借条中作合法的利息约定。4、借条内容不规范、不明确的法律风险:借条内容表述用词要准确,书写规范字,语义要严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有:贷款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风险;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具有放贷资质的风险等。防范的方法有:当事人需要积极调查对方的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依法订立借款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有借贷合同无效的风险;借贷合同的内容不完备的风险;以及借贷利息属于高利贷的风险等。要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需要当事人在借款前仔细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行为能力,并在借款时把合同的条款约定的明确完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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