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补偿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纠纷
2023-09-10 16: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的补偿:一般都是当地政府按照土地已经使用过的年限和对土地的一个综合的开发程度以及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来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 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一般是当地政府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按照土地已经使用过的年限和对土地的一个综合的开发程度以及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来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 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补偿的规定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