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3-09-10 16: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需要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
    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因为生活中多有未打借条的情况,所以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
    第二种是发生借贷行为。
    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的,那么有银行转账单、银行流水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需要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因为生活中多有未打借条的情况,所以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
    第二种是发生借贷行为。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的,那么有银行转账单、银行流水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当事人可以提供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法律规定公民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负担提供相应的证据的责任,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地客观地审查和核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