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市与不上市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上市
2023-09-10 16: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市和不上市的区别有:
    1、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2、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要合法、和符合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3、上市公司要依法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 上市与不上市的不同点是:
    1、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更加自由;
    2、上市公司设有董事会秘书,专门负责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的管理以及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3、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更为公开、透明、严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 上市和不上市的区别如下:(1)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2)不上市公司是指的是股份有限公司;(3)上市可以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没上市的公司则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