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后自己带的两个孩子,无法工作,父母身患重病,需照顾!这种情况能否申请低保

2023-09-10 17: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子女在十周岁以上,且子女愿意跟随己方生活的。
  • 法律分析:孩子的监护权一般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将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抚养条件、教育程度、子女年龄以及是否有不适合抚养子女的特殊情况作出判决。具体而言,法院将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住房条件、与子女相处的时间、家庭能否共同照顾子女、教育背景等。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不可以。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保障生活条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家庭生活的,不是保障残疾人的。
    按规定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必须符合低保条件规定才可以申请办理低保,不是残疾人就可以申请办理享受低保的。
    所以不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