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不属于遗产,所以任何个人都没有继承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
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