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陪嫁算共同财产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10 17: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
    1、陪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
    (1)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陪嫁的归属作出约定,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该怎么办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具体办法如下: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陪嫁是否算共同财产,按实际情况来定。婚姻财产在性质上属于女方娘家赠送给女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女方的所有个人财产,而不是赠与给已婚夫妇的共同财产。陪嫁不应视为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离婚时女方的陪嫁属于共同财产吗
    1、离婚时女方的陪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在婚前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嫁妆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婚前获得的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属于个人财产的,具体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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