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没有确权,是村里居住的土地,没有确权,现在发生纠纷,打官司怎么说

土地纠纷
2023-09-10 17: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确权的土地处在争议中,要先确认其土地权属,如果是单位之间有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如果是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有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1.土地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
  • 农村土地确权没有确权的可以找村委会协调补登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错过确权时间很长的,可以单独去国土部门申请补登记,但是难度比较大,拖延时间也比较长。错过确权时间不长的,可以找村委会协调补登记,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可以登记成功的。确权登记错误的,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主管部门是农业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