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各行业小微企业的条如下:
1、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的条件: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小微企业的条件: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小微企业的条件: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小微企业的条件: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法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