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户籍证明好开吗?户籍证明可以离婚吗?

2023-09-11 06:2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籍证明可以离婚。夫妻办理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所以如果当事人没有户口本的,可以通过户籍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待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法律分析】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协议离婚,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指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户籍证明是可以用来办理离婚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办法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以向户籍管理机构申请出具一张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那么婚姻关系登记机关,就可以凭借这种证明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的存续或者是接触关系。如果当事人是属于集体户口的,也可以凭借集体户口本内部的本人户口卡片,或者是加盖单位印章的证明,来作为自己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关系,所以就算是不能提供户口本,提供有效的户籍证明,也是可以办理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可以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