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交了一个男朋友,发现他有老婆,但是我怀孕了,后面他要求我打掉,也只给我两千块钱打胎费,打掉以后我的身体出现了损害,至今检查吃药复查差不多花了快三万块钱了,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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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如果是因男方的原因未婚先孕打胎的,能够依法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可以给予其相应的医疗补偿和身体恢复的营养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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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对于女方怀孕打胎的赔偿没有规定标准,如果是未婚先孕打胎的,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医疗费;如果是已婚打胎的,赔偿数额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男方没有法定赔偿义务,可以给予相应的医疗补偿和身体恢复的营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
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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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