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经偿还贷款,超过法律上限的部分可以退还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9-11 09: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已经支付完的高额利息不能要求返还。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从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立法精神是以自愿为原则,充分体现私权自治,一定范围限制高利率。


  • 可以要求退回。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数量飙升是由多方面因素综合造成的,但其中高利率的“虹吸效应”因素显得尤为突出,为在短时间内获得高收益,大量民间资本从实体经济中“转移”出来,同时伴随着市场投机意识的蔓延之势,各经济主体纷纷参与其中,从而引发形形色色的民间借贷纠纷。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是不超过按年利率24%的标准,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利率的上限是不超过按年利率36%的标准。对于借款人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借款人有权要求返还该部分利息。
    拓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债务人若制服了超过法律保护数额的利息,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权人进行返还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