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我在一个建筑工地工作。小包头跑掉了工资,没有给我结账单。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支付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9-11 13: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干完活不给钱也没有合同的解决方式:劳动者干完活老板不给钱,也没有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工作地点、证人证言等证据,然后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当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东西做完了不给钱做法如下:1、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2、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4、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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