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确权的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纠纷
2023-09-11 14: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招标出让程序是:
    一、发布《招标公告》;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三、现场踏勘、答疑和标前会议;
    四、成立评标委员会;
    五、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开标、唱标;
    七、评标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审议,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确定中标人;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签订协议。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有关协议;
    十二、公布出让结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国有土地出让法定的投标程序是:委托招标公司编制招标书,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勘察现场后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审核竞买资格,核发投标资格确认书;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接受投标,开标确定中标人。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国有土地出让法定的投标程序是:投标人送达标书,出让人进行点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内容;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三条法律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三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三条
    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
    (二)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点算标书。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终止招标活动。投标人不少于三人的,应当逐一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三)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四)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可以不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主持人根据开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