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部门是哪个,法律如何规定

工伤索赔
2023-09-11 15: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机构是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向该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单位不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则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鉴定 需要下列手续: 先由单位或者 工伤 职工一方依法向 社保 行政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 ,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然后由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受理; 再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最后及时书面通知单位和工伤职工,并抄送工伤认定决定书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工伤鉴定时注意的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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