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调解不成多久判决有没有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9-11 17: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调解不成,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离婚调解不成,法院宣判时间可能是三个月左右、六个月左右、九个月左右。法律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时间是三个月内,普通一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六个月内,二审需要三个月左右。法院还会根据诉讼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离婚调解不成,法院宣判时间可能是三个月左右、六个月左右、九个月左右。法律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时间是三个月内,普通一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六个月内,二审需要三个月左右。法院还会根据诉讼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