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了,想结束婚姻关系,请问协议离婚该走什么程序?

离婚
2018-08-11 22: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 一、关于离婚
    1、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较为简单,首先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必备条件。其次,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出了适当的处理,然后带齐有关手续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即可。
    3、 诉讼离婚较为复杂,需“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才会准予离婚。而诉讼离婚中最难的就是提供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只要有该证据,诉讼离婚才可能顺利。
    4、所以,如果你想与你的现任老公离婚。你首先可以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准备诉讼。其次,从现在开始应着手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为诉讼作好准备。
    二、关于还钱 这个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其涉及到了婚姻存续中夫妻财产的法律关系、借贷法律关系、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法律关系等。但关键还是看你当初叫他给你打借条没有,如果有则较为号办,如果没有趁早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 协议离婚的程序按照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关协议离婚程序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二)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