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人可以单独报案吗?被骗了不想告诉家长

诈骗
2023-09-11 17: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也有权利向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制作报案及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的合法个人财产的职责。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不可单独作为定案证据的情形:未成年人所作的与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证言;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等密切关系,为其做有利证言的;或者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第七十二条
    庭审中经过质证的证据,能够当庭认定的,应当当庭认定;不能当庭认定的,应当在合议庭合议时认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
  • 未成年人如果不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可以出庭作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