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咨询一下独生子女证的事

2023-09-11 18:1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符合条件,即使离婚,也是仍然可以办理。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的证明材料与程序为:
    1、由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登记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的作用如下: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3、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明一般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双方所生子女的身份信息以及子女与夫妻之间系独生子女关系的表述。比如:某男与某女于某年某月日登记结婚,于某年某月日生育一子或一女,姓名为某某,此后二人未再生育,也未抱养子女,某某系其独生子女。书写时尽量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独生子女证明在当地镇计生办办理,由家长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到村委会开证明,再到镇计生办盖章。计划生育新政出台后,已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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