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时工在午休时猝死算不算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9-12 00: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才算伤,休息时猝死是不算工伤的。工伤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第一个是受伤的时间为工作时间。第二个是受伤的地点为工作地点。第三个是受伤的原因与工作有关。显然休息时猝死不符合上述的条件。然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因此如果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这个就要看是否在这一个工作时间内发生猝死的才算工伤。
    根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亡,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取得工亡待遇。
    大家都知道我们五险一金里是含有工伤保险的,那如果因为工作强度高致死,算不算工伤。我们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我们看到有猝死工伤认定两个前提条件:
    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是不是工伤要按具体情况判断,即使是因为工作过劳导致的猝死,也不能直接认定是工伤。
    大家知道,人的身体健康好坏是日常习惯的积累,如果因工作长期高强度问题导致身体受不住,什么时候发生猝死都是可能的。那么工伤的认定也会扑所迷离。
    但实际上,猝死大多是由于心脏问题导致的突然死亡,如心肌梗死、心肌炎,或者是非心脏性的猝死,例如脑出血、肺梗死、急性胰腺炎、支气管哮喘等,所以,猝死属于疾病死亡,不属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之内。
    既然合同已经写明了,我们的主观认知是什么,都没办法改变。所以意外险是不保猝死的情况的。
    如果是在这一个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加班猝死的,公司肯定是有责任的。

  • 属于
    “加班导致的猝死的属于工伤。如果单位在职工下班后安排需要再进行加班或夜间从事工作,同时安排了工间休息,如果此时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成属于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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