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表弟借给我。2017年2月借了10万元,已经五年了。每次打电话给他要钱。说没钱。

债务追讨
2023-09-12 00: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有借条吗?可以诉讼解决
  • 面对朋友借钱不还,出借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朋友借钱六七年了不还:
    1、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起诉追债。
    2、当事人可以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
    3、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
    4、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
    5、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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