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妨害公务取保候审一年2个月后被判处罚金有案底吗?

刑事辩护
2019-06-08 06:1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什么时候结束要看具体案情来判断。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后取保,只是暂时的强制措施,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要判刑的,当然有犯罪记录(即案底),如果经侦查没有证据或无罪的,依法没有犯罪记录。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进行确定。
  •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 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况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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