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5个月了,跟老公感情不和,老公脾气不好,有家暴行为,想离婚可以吗

离婚
2019-06-08 06:19: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属于夫妻感情不和的重要表现之一,因此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且法院不用经过庭前调解,可以直接判决双方离婚并对财产分割进行判决。同时家暴方作为过错方,受害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
  • 你好 婚后财产均分 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后,孩子问题一般是一人一个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由于夫妻一方脾气不好提起离婚,能否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判离?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
      
    3、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4、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虐待包括受对方虐待,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家庭暴力包括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5、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6、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违背双方或一方意愿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因一方升学、招工、提干等引起思想感情变化而提出离婚,判决不离后,夫妻关系仍无改善的。
      
    12、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1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好逸恶劳,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的。
      
    1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或者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7、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18、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 有家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