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姓王,我老公姓朱,他在2014年1月27日被逮捕,原因是犯盗窃罪,盗窃厂里的东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名币一万元,我想了解一下这种行为有这么严重吗?被判那么多年,十年,如果现在想从新翻案,可以从轻判吗?

其它
2019-06-08 06:23: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盗窃罪怎么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 盗窃罪涉案一万元依法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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