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XX药量过量导致中毒,应该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2 08: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的
  • 保留药物,申请鉴定或直接提起诉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3条之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因此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任意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主体作为被告,也可以将上述主体一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因医疗产品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受到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的,应予支持。因医疗机构的过错使医疗产品存在缺陷或者血液不合格,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医疗机构追偿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