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
2023-09-12 09: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3)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对方存在分居行为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如下法定材料:
    1、夫妻婚姻关系的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3、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对方存在分居行为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出具以下证件0:
    1、离婚起诉状及其副本两份;
    2、结婚证;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4、证明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居两年的证据等。
    以上材料原则上都应当提交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