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登记离婚的,从申请离婚开始,最短31天可离婚,最长60天可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首先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起诉离婚一般3-6个月左右作出判决。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