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在公司工作摔跤骨折老板不管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9-12 10: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工伤骨折老板不管的解决办法是建议起诉处理。
    具体如下:
    1、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一年内,自己或近亲属,可以直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如果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是直接受雇的老板,之间有证据证明形成雇佣关系的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责任”,可以起诉老板,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但公司不管,职工是可以自己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交申请的,职工是可以在工伤发生的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是可以由员工自己提出的,不是只有单位才可以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工伤纠纷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去起诉。当事人和他人有合同纠纷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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