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病人去高利贷需要偿还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9-12 11:0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病人在贷款的时候如果银行未经审核,则银行需要承担责任,若精神病人是在精神正常时候办理贷款,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则贷款行为有效,贷款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 虽然高利贷违法,但是还需要还,但当事人的借贷属于高利贷,借款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则超过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不需要偿还,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需要按时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高利贷需要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对于借款合同约定的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借款人可以不偿还,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高额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