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15岁男孩20岁,前几个月发生了许多次性关系,然后女方还怀孕,然后打胎,男方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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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要根据女孩是否是自愿,如果年满14周岁且是女孩自愿的,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未满14周岁,不管女孩是否自愿,则涉嫌
强奸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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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恋爱或者谈朋友期间发生性关系的话,只要男方不是强迫威胁的,未采取暴力,那么一般是不能按照犯罪来处理的。
但是毕竟有这样的感情,如果男方不负责任的话,也是不道德的,建议还是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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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怀孕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且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怀孕的,男方不犯法;未成年人怀孕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下,不管是否经过同意,男方都属于犯法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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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