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20.5.6日入职,2021年12月31日被公司无故辞退,未提前30天通知,今年零八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当时签订了入职登记表,公司盖章,我签了签名。我想问一下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

无故辞退
2023-09-12 12: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被公司辞退不给赔偿如何处理
    被公司辞退不给赔偿的处理如下:
    1、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应当支付辞职前的工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等,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应当支付辞职前的工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等,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