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出院能否进行伤残鉴定,法律规定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2 13: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出院不可以去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应当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还没出院去鉴定的,结果不具有客观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鉴定原则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鉴定原则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 司法鉴定没有出院不一定能做。是否能做,要看做什么鉴定。如果是公安机关委托伤情鉴定,必须在住院时做,有的如果出院做就晚了,比如脑震荡。
    如果残疾等级鉴定,有的不出院也可以做,比如截肢。有的就不能做,如骨折有内固定的,就必须等内固定取出后三个月才能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没有做伤残鉴定可以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伤残鉴定是证据,起诉是具有告他人的原因,当事人就可以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