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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下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若是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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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情况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1、减刑的对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减刑的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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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下情况犯罪分子应当减刑:
(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法》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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