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量刑就是实际要判的吗

2023-09-12 15: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量刑就是在确定实际要判的刑,人民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法律依据:量刑就是在确定实际要判的刑,人民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量刑不一定是实际要判的刑,人民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   一、量刑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二、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
      (一)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因此,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二)量刑的客体是犯罪人
      量刑是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的问题。因此,只有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人才是量刑的客体。
      (三)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参照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人裁量再确定刑罚的活动。因此,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