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儿子做一个月,拿了一个月工资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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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和单位协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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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通过法律途径
劳动维权。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 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支付双倍工资 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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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